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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挖机租赁施工合同

时间:2018-02-05 16:02:02 作者:www.tzxwj.com} 点击: 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项目(下称本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项目                       单项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工程价款约(人民币大写):         (工程价款按本合同约定按实结算)。

二、劳务承包范围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栋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 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工程内容包括旋挖挖孔桩工程的机械成孔(包括垮桩的处理措施)、桩芯砼浇筑、砼养护、砼浮浆的清理、钢筋笼的制作与绑扎安装、桩基检测管材料及制作与安装、泥浆护壁或钢筋砼护壁的制作与浇筑、钢护筒的制作与安拆、桩渣、泥浆运输至弃土场等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等)、主材(钢筋和桩芯砼除外)与辅材、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范措施、施工设施与临时行驶道路的修建及维护费、各种风险防范(桩基质量检测合格)等完成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并满足工程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及税费、在该工程地块范围内旋挖挖孔桩施工中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纠纷事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及费用等相关的工程内容等。配合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每个桩孔施工的岩性编录、档案的填写、收集、整理。

三、劳务承包方式:

1、本劳务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料及机械设备的承包形式,即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及部分机具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承包。

2、施工工具、机具及主材、耗材的承包范围                                                                                                                     

2.1、本工程成型钢筋笼吊装用吊车和运输由乙方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即钢材、砼 )由甲方提供。其它中小型机具、工具及相关机具工具的耗材由乙方自行提供,具体包括:配件、钢护筒、砌筑沉砂井、(开挖及回填用机械由甲方负责)以及桩的挖打和起渣、除渣、钢护筒制作安装等,从二级配电箱至机械施工的电线以及用于本单项工程劳务工作的其他机具、工具及其耗材。甲方提供施工区的活动配电箱,进配电箱以前的线由甲方提供,出配电箱以后的线由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提供的机具和周转材料在乙方收到或返还时必须由乙方指定的结算凭证经办人签字确认。乙方施工期间需用的钢管、扣件、木方、跳板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

2.2、本单项劳务工程加班用的电灯等工具、耗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故意浪费材料,乙方同意按其浪费材料价值的三倍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务工程工期

1.工程开、竣工时间:

 1.1、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甲方进度要求为准

1.2、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此工期除因洪水原因造成全面停工外,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变更或延长。具体各阶段的工期以进度计划和月报为准,分段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

五、劳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及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

2、本单项工程的特别质量要求约定 工程质量(成孔质量和砼浇筑质量)以设计、监理、质检站、地勘、建设方、甲乙双方等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验收合格为准。

3、各分阶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

六、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1、 旋挖机灌注桩     /m3上述单价均不含砼、钢筋等主材料和电费。

2、上述结算单价包括了机械成孔劳务的人工费、管理费、税金、辅材费、检测管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机械进出场及安装就位费、桩渣及泥浆上车、运输费、乙方原因造成塌孔二次施工费、施工风险及措施费、停工窝工损失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乙方必须保证成孔尺寸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采取成熟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合理控制成孔尺寸,必须保证将充盈系数控制在10%以内,若充盈系数超过10%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劳务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1、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 20000 元以内不计算,超过 20000 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技术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乙方须在变更之日起15日按签证办法及程序完成甲方签证,否则无效。

2、计时工工资:技术工按120元/工日计算,普工按80元/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均含有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及税金。

八、结算审计条款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建设单位和相应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乙方盖章的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以及乙方指定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在提交结算资料后 7日内,乙方指定的结算人员应自行到甲方处与甲方共同对提交的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双方核对完成后当即签署《结算资料有效和完整移交确认书》。除涉及工程范围、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变更结算资料外,双方签署《结算资料有效和完整移交确认书》后,乙方再补交的任何结算资料,无论乙方是否已实际完成,均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该部分工程价款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如因此造成其他相关结算事项不能确定的,按不利于乙方的方式进行结算。

涉及工程范围、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变更结算资料乙方少报、漏报的,甲方可直接将有效的工程变更资料作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审核、审计。

2、甲方自收到之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的审计:

2.1甲方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六十天内,完成甲方成本中心审核和甲方集团审计监察部内部全面审计,并将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乙方补充结算资料的初步意见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自有效收到之日起三十天内没有任何反馈意见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结算。若乙方对甲方的意见有异议的,有权与甲方协商确定最终结算价款或者与甲方商议委托有资格的审价机构进行审价。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审核结果或甲方集团审计监察部的审计结果后7日内不签字盖章确认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可以按此进行结算。

2.2、若乙方对甲方完成的内部初步审计(金额)结果有异议,由甲方将乙方提交的全部结算资料移交给有建设工程审价资格的事务所(或评估公司)依据其审价程序进行建设工程审价,并由其在甲乙双方核对无异议后六十日内向甲方、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甲方、乙方均以盖章签收的,最终结算价款以审价报告中确定的为准。如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造价咨询机构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之日起的十四天内未向审价机构及对方书面提出任何合理的、有证据支持的异议的,视为该方已同意审价机构的报告。如果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审价机构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之日起的十四天内书面提出任何合理的、有证据支持的异议的,审价机构有必要对该异议重新审查并出具补充意见。甲方与有建设工程审价资格的事务所(或评估公司)结算在60天内完成。乙方在收到审价机构审计结果后7日内不盖章确认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可以按此进行结算。

3、对于结算审核费用,工程造价审核基本费由甲方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支付部分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核增部分由乙方支付审查费,并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即核增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由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在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在审核和审计过程中,因乙方对审核结果、审计结果有异议或者双方对工程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资料产生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所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因甲方责任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资料完成审核和审计的,不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资料的认可,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甲方审核和甲方集团总部审计并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工程价款为准。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或者乙方未及时指定结算人员到甲方处核对和签署《结算资料有效和完整移交确认书》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逾期超过49日仍未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或者未指定结算人员到甲方处核对和签署《结算资料有效和完整移交确认书》的,视为乙方不再提交,甲方可以单方面确定本工程价款,甲方确定的价款即作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

6、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办公场地内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履约保证金和劳务款结算支付程序

1、乙方须在进场开工前一次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计10万元,该保证金必须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除乙方将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外,乙方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甲方及甲方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乙方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

2、保证金的返回:完成合同工程量50%30日内,甲方退还保证金 5万元 给乙方(不计利息);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且在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前提下,甲方返还余下的 5万 元  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201328日以前付完成工程量的80%,其余20%主体修至10楼一次性付清。 

4、劳务工程结算款支付的特别约定:

1)乙方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

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3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由乙方委托人员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工单和结帐单再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未按时开具结帐申请单或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30日未到甲方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经甲方项目经理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工程验收单、结帐申请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其中乙方提供的结账申请单、结账单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签字确认;未经甲方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签字确认,以上单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单据,甲方不予认可。

5)乙方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必须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结帐,超过1个月后结帐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6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劳务工程尾款: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经桩基检测合格,且桩基工程经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主体修至10楼后工程尾款全额支付给乙方。

十、安全施工

乙方进场时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案,派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以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伤、残、病、死等事故,若单次事故赔偿费用在10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十一、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按本合同约定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工程地质、地下管线、施工设计图、施工轴线及地坪标高),按时提供大型机具。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网点提供至施工场地50米内)。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负责施工场地的移交,负责基桩定位放线。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协助乙方对沉淀池清理除渣,保证出渣道路的畅通。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签证手续。

十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办理相关签证、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等工作。

4、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6、乙方与其它单项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的桩配合进行取芯和超声波检测,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配合费用。

7、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增加费用。

8、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工作人员名单,如中途工作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保障强有力的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以保证本工程的机械成孔顺利完成。  

11、乙方的正常施工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障泥浆清理外运干净,若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障场内道路清洁,杜绝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工作等,若因此被环保查处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与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同时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停工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相应后续班组工作工期延误,则每天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伍百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

2、工程质量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定,若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者,则按伍百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责令其必须整改合格,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按本合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中途退出工程项目,如果强行自行退出工程项目或无力继续完成所承包的工程而中途退出本工程项目,或者因违反本同合相关条款被甲方清退出场的,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并达到验收规范合格的工程给予结算,并以结算后工程款的60%支付给乙方,扣除的工程款作为乙方赔偿甲方整顿的损失费用,同时甲方全部取消本合同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奖励和补贴给予乙方的一切费用。

4、若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则视情节每次向甲方支付壹仟至伍仟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结算时从劳务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乙方承包单项劳务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已完工程劳务款的50%作为双方的总结算款,其余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派、安排、,或者其承包的工程质量三次检查不合格,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停工、罢工或消极待工2天以上(含2天),甲方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10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计价后下浮50%付给乙方,剩余50%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7、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超过15日以上,则甲方按欠款额的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若乙方工作人员采取围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室、阻断交通等过激行为要挟甲方,且相关行为未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相关行为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甲方的,所带来的停工及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影响了其他工种的正常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工作人员与其它单项承包人未有效协调配合,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0-1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还应依法相应赔偿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没有教育好其班组的工作人员,而造成其班组的工作人员盗窃、损坏甲方材料、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2、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四、其它约定

1、甲方在每次付款时直接按付款金额的5.5%扣取管理费及税费。本合同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乙方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等,所带来的损失、停工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它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乙方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其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甲方依据与其他劳务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结算付款凭证直接等额扣取乙方劳务工程款)。

3、乙方拖欠其民工班组和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民工班组和民工,相应的民工班组及民工收到甲方直接支付的工资或工程款后,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等额的工程款。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负责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观要件。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具有从事承包劳务合同的资质,如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手续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6、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和保修义务),则由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必须组织满足工程需求的各型桩机共计6台,否则乙方同意按5000元/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8、乙方必须组织好设备及人员以确保甲方进度要求,若乙方没有足够的设备及人员导致不能满足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组织设备及人员进场施工,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9、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支付了全部劳务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